第21章 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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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酒喝得不多,暈的快,醒的也快。半夜嗓子渴得直冒煙,她迷迷糊糊坐起來,驚訝的發現陸小鳳躺在她身邊,半個身子都掛在她身上,醉得一塌糊塗。
一聲尖叫生生憋在喉嚨裏,腦子轟的一下,差點爆炸。她連忙低頭,見浴巾松散開來,只有關鍵部位還勉強遮著,床鋪平整幹凈,身體也沒什麽異樣,看來並沒有發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可是,她生平頭一次跟一個男人躺在一張床上,還是這種情形,不說古代,放在現代,被父母知道了也要被打斷腿的吧?
林默的心狂跳不已,把浴巾圍上,坐在椅子上一邊喝水一邊冷靜。
她想起來了,陸小鳳一直在慫恿她唱歌,她不想唱,又覺得他吵,就想把他嘴堵上,然後投懷送抱式的跌進他懷裏,抱著他,說什麽都不肯起來。
那會兒陸小鳳估計也醉得厲害,把她抱到床上自己也倒了,他在她身上掙紮了幾下,還是沒爬起來。
這鬧得……
太尷尬了,真的是太尷尬了。
現在她該怎麽辦?自然而然地躺回去一覺到天亮?等他醒了,再微笑說一聲:“嗨,早上好?”光是想想那個場景她都要自燃了。
不行,這地方不能待了,她決定立刻扛著馬車連夜跑路,至少一年內是不能見他了!
那麽問題來了,深更半夜的,她是穿著濕衣服出去,還是裹著浴巾出去?
不管怎麽選,都好像有那個大病。
林默在屋子裏轉了好幾個圈,瞄上了陸小鳳——的外衫,又寬又長還暖和,若是扒下來自己套上……這兒離六扇門不遠,她跑著去跑著回應該很快!
林默湊上去,閉著眼把陸小鳳的衣服往下扒,嘴裏碎碎念著:“千萬別醒千萬別醒千萬別醒!”
這要是醒了,她林默也別走了,就地上吊吧。
陸小鳳沒醒,只是在脫他衣服的時候他掙紮了一下,弱聲弱氣地咕噥著:“我是個混蛋,我真的是個混蛋……你,你別……”他眉頭緊皺,臉色潮紅,像是做了什麽羞人的夢,有一沒一聲的輕哼。
林默生生緊張出一頭汗,三下五除二把衣服扒下來自己裹上,長到膝蓋,像條小裙子,上半身有了,下半身總不能再扒陸小鳳的褲子,靈機一動,把床單薅下來一圍,不細看倒也看不出有什麽不對。
再回來已是早上,林默把門推開一個小縫,偷偷往裏面瞅,陸小鳳還睡著,只是姿勢變了,臉還是那麽紅,染上了三分笑意。
林默抱著他的衣服輕輕地戳他,他沒睜眼,她就悄悄地把衣服給他重新穿回去,悄悄地關上了門。
走出去的時候,臉還燒得厲害,她捂住砰砰亂跳的心,忽然想,就這麽無端端的走了是不是不太禮貌?
昨晚他那麽費心開導自己,她因金九齡的死而難過,他就陪他一起難過,還喝了那麽多酒……不行不行,還是得走,她一想到自己突然撲上去抱住他就恨不得立刻逃離地心,往地殼裏鉆。
管店小二要來了紙筆,林默皺著眉沈思,寫點什麽呢?
“謝謝你,我走了。”不行不行,弄得她好像要自殺似的。
“謝謝。”還是像遺書。
“你是個好人,昨晚謝謝你了。”怎麽像睡了人拍拍屁股就走的渣女?
得突出自己心態很好,並沒有想不開的傾向,還得表明目前不太方便見面,最好表達出她不是因為尷尬而不想見面,是因為不可抗力因素才不能見。
尋思了半晌,她落筆寫下:“我想回家了,不要找我。”
林默滿意地吹幹墨跡,覺得自己可真是個小天才,區區九個字,完美地展現了她想表達的中心思想呢!
午時左右,她正式向六扇門遞交了辭呈。
帶她入門的那個人已經不在了,府衙裏到處都是回憶,留在那兒只會徒增傷感。況且,林默發自內心的覺得自己並不適合當個捕快,她的心是偏的,尤其喜歡感情用事,若有一天要她親手抓捕自己的朋友,她怕是要瘋。
經歷這麽多事,她也算看明白了,委屈誰也別委屈了自己,想做什麽就去做,拿著現代的行為準則在這樣的世界去要求自己,顧忌這個顧及那個,到最後,反而活得像個笑話!
“我明明,比誰都有資格為所欲為!”
為什麽不呢?
……
轉眼已是隆冬。
鵝毛般的大雪漫天飛舞,天地皆是耀目銀白,幽深庭院中,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踏著雪綏綏而來,她生得粉雕玉砌,杏眼桃腮,尤其是那一雙眼,無論向誰望去,被她看的那人定然要心跳加速,心神蕩漾。
說她像一朵嬌花,連花都要枯萎,說她是一塊美璧,璧玉也會有瑕疵。
她卻是完美無瑕的。
年紀雖小,身量未成,卻可初窺日後的容貌將會如何的傾國傾城。
就是這麽個神仙一樣的小姑娘,林默遇見她的時候,她正在跳河。
那時候林默心態不是很穩,傍晚出來溜達,溜達到木橋上,看著下方湍急的水流,就特別想跳下去一了百了,一條腿已經邁過去了,忽然旁邊撲通一聲,有人竟快她一步,搶先入水。
林默懵了好長一會才反應過來那人並非想參加跳水比賽為國爭光,而是跟她一樣,想不開決定就地解脫的。
看著小姑娘在水中掙紮的樣子,林默慌慌忙忙四處看有沒有長桿繩子什麽的好伸下去救人,猛然瞥向腰間的劍,腦子靈光一閃!
“看劍!”
小姑娘蹭一下從水裏飛出來空手接白刃,她的身體保持著跪地接刃的樣子,人卻已昏迷。
林默學過一點急救法,又是心肺覆蘇又是人工呼吸,忙活了半天,總算把人救醒。
小姑娘一醒就哭,深秋的風把她吹得渾身哆嗦,她抽抽噎噎道:“你為什麽要救我,為什麽要多管閑事!我活著還有什麽意義!不如死了幹凈!”抽噎完又要往下跳。
林默趕緊將人拉住,她笨嘴拙舌的也不會安慰人,但生死關頭,就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脈,恍然想起小時候看的一部動畫片,裏面有個反派一張小嘴叭叭的可能說了,說的也特別有道理,以至於時間久了,反派忘了姓甚名誰,那句話還記得。
林默當場化用。
“活著本來就沒什麽意義!但只要活下去就會發生許多有趣的事……”就像你遇到了這株花,就像我遇到了你。①
後面的話不合時宜,林默改了一下:“就像你遇到了我,我遇到了你。”
小姑娘疑惑地看她,完全沒有get到她的點,林默呵呵幹笑兩聲,把衣服脫下來披到她身上問道:“你叫什麽名字?你還這麽小,有什麽想不開的要去跳河?”
小姑娘嘴一扁,撲棱棱的掉眼淚,“我叫林仙兒,我爹,我爹他把我給賣了!賣給南家灣的張大戶,我一看他滿身的肥肉我就惡心!我不想活了。”
這是什麽渣爹!看著林仙兒的臉,林默心都化了,她把衣服幫她攏緊,濕淋淋的頭發掃開,柔聲道:“我也姓林,我叫林默,你跟我走吧,以後讓我來保護你,好不好?”
林仙兒淚眼汪汪地看著她,怯生生的叫了聲:“姐姐。”
林默回以微笑。
回到住所已是夜晚,林默給她鋪床,忽而笑道:“你不怕我是壞人?把你再賣一次?”
林仙兒無所謂道:“若要賣的話,就請把我賣給好看一點的男人吧,實在不行,有錢一點也能湊合。”
林默回身,有些愕然:“你今年多大?”
林仙兒道:“十五了。”
十五歲,林默十五歲那年還是個初三的學生,每天除了看書刷題之外最多暢享一下是去離家近的高中好還是去北師大的附屬高中好,而這個十五歲的小姑娘居然能用如此平淡的語氣說出林默想都不敢想的話。
林默心疼死了,拉過林仙兒的手道:“你跟著我,我就是窮死了也不會賣你。”
林仙兒淡淡道:“那可不行,你要是窮死了我就回去找我爹,至少我還有一口飯吃。”
林默:“……”剛剛是誰哭著跳河的?現在小女孩的心思都這麽覆雜的麽?
“那……你,你既然這麽想,剛剛為什麽要去跳河啊?”
林仙兒腮幫子鼓起來,眼圈又紅了:“這次的男人太醜了,給的錢又不多,我討厭他!”
林默:“……”震驚我全家。
為了挽救這個深陷泥潭的小姑娘,林默決定多多賺錢,好歹別讓她時時想著把自己賣給什麽樣的男人好。
她做起了保鏢的生意,這次的雇主是水鄉七裏連環幫的幫主,姜與彬
在接到這單生意的時候,林默已是黑丨道上讓人聞風喪膽的“大魔王”。
得到這個稱號多虧了好心人主動送人頭。
黑風寨的大當家有個收藏美人的癖好,領著弟兄在攔路搶劫時,對女眷常有特殊關照服務,一次出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默。
那時的林默綁定了索隆,正迷路迷得暴躁,於是這夥不做人的土匪和他們聚眾的山頭就成了她發洩怒火的工具。
“阿修羅. 魔九閃。”
劍氣讓身體幻化出三頭六臂九把刀,鬼氣森森,砍翻黑風寨五百多的土匪只用了這一招。
同時掀了整個寨子。
“大魔王”這個綽號就是黑風寨的幸存者給起的,別人都以為這是個形容詞,只有他們知道,這是貨真價實的代名詞。
林仙兒踏著雪來到雇主的住處,姜與彬雖說是一幫之主,卻很年輕,最多不到三十歲,豐神毓秀的模樣不像是個江湖人,倒像是翰林院的讀書人。
可他頂著這副人畜無害的模樣一連挑了二十八個水寨,染了一身的血才當上了這個幫主。
姜與彬不僅模樣好,武功好,生意頭腦也不錯,他當上幫主的頭一年就擠兌的同行沒有活路。
於是同行們出錢找了江湖上最厲害的殺手來刺殺他。
殺手叫中原一點紅。
若求殺人手,但尋一點紅。他是殺手中武功最高,劍法最快的人之一,而且信譽非常好,十六歲出道至今,只要錢到位,天王老子都能殺給你看,而且他若接下了這單生意,那即便對方出價十倍,他也不會答應。
姜與彬聽說了此事後用了一下午的時間來冷靜,又用了一晚上的時間來寫遺書。
第二天,他遇到了林默,林默接了保護他的單。
他興奮地原地起跳,把遺書撕了個一幹二凈。
林仙兒將他上下掃了幾眼,美目流轉,微笑道:“我姐姐脾氣不好,你是知道的對吧?”
姜與彬道:“我知道。”
林仙兒接著道:“她讓我告訴你,在那個殺手出現之前,你一步都不許離開這個房間,明白嗎?”
姜與彬道:“完全明白。”
“這是為了你好,畢竟,我姐姐的那招“鏡花水月”用起來可是敵我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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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①:出自火影忍者
捋一下《多情》的時間線,這時候龍小雲剛出生,李尋歡剛到關外,所以……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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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尖叫生生憋在喉嚨裏,腦子轟的一下,差點爆炸。她連忙低頭,見浴巾松散開來,只有關鍵部位還勉強遮著,床鋪平整幹凈,身體也沒什麽異樣,看來並沒有發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可是,她生平頭一次跟一個男人躺在一張床上,還是這種情形,不說古代,放在現代,被父母知道了也要被打斷腿的吧?
林默的心狂跳不已,把浴巾圍上,坐在椅子上一邊喝水一邊冷靜。
她想起來了,陸小鳳一直在慫恿她唱歌,她不想唱,又覺得他吵,就想把他嘴堵上,然後投懷送抱式的跌進他懷裏,抱著他,說什麽都不肯起來。
那會兒陸小鳳估計也醉得厲害,把她抱到床上自己也倒了,他在她身上掙紮了幾下,還是沒爬起來。
這鬧得……
太尷尬了,真的是太尷尬了。
現在她該怎麽辦?自然而然地躺回去一覺到天亮?等他醒了,再微笑說一聲:“嗨,早上好?”光是想想那個場景她都要自燃了。
不行,這地方不能待了,她決定立刻扛著馬車連夜跑路,至少一年內是不能見他了!
那麽問題來了,深更半夜的,她是穿著濕衣服出去,還是裹著浴巾出去?
不管怎麽選,都好像有那個大病。
林默在屋子裏轉了好幾個圈,瞄上了陸小鳳——的外衫,又寬又長還暖和,若是扒下來自己套上……這兒離六扇門不遠,她跑著去跑著回應該很快!
林默湊上去,閉著眼把陸小鳳的衣服往下扒,嘴裏碎碎念著:“千萬別醒千萬別醒千萬別醒!”
這要是醒了,她林默也別走了,就地上吊吧。
陸小鳳沒醒,只是在脫他衣服的時候他掙紮了一下,弱聲弱氣地咕噥著:“我是個混蛋,我真的是個混蛋……你,你別……”他眉頭緊皺,臉色潮紅,像是做了什麽羞人的夢,有一沒一聲的輕哼。
林默生生緊張出一頭汗,三下五除二把衣服扒下來自己裹上,長到膝蓋,像條小裙子,上半身有了,下半身總不能再扒陸小鳳的褲子,靈機一動,把床單薅下來一圍,不細看倒也看不出有什麽不對。
再回來已是早上,林默把門推開一個小縫,偷偷往裏面瞅,陸小鳳還睡著,只是姿勢變了,臉還是那麽紅,染上了三分笑意。
林默抱著他的衣服輕輕地戳他,他沒睜眼,她就悄悄地把衣服給他重新穿回去,悄悄地關上了門。
走出去的時候,臉還燒得厲害,她捂住砰砰亂跳的心,忽然想,就這麽無端端的走了是不是不太禮貌?
昨晚他那麽費心開導自己,她因金九齡的死而難過,他就陪他一起難過,還喝了那麽多酒……不行不行,還是得走,她一想到自己突然撲上去抱住他就恨不得立刻逃離地心,往地殼裏鉆。
管店小二要來了紙筆,林默皺著眉沈思,寫點什麽呢?
“謝謝你,我走了。”不行不行,弄得她好像要自殺似的。
“謝謝。”還是像遺書。
“你是個好人,昨晚謝謝你了。”怎麽像睡了人拍拍屁股就走的渣女?
得突出自己心態很好,並沒有想不開的傾向,還得表明目前不太方便見面,最好表達出她不是因為尷尬而不想見面,是因為不可抗力因素才不能見。
尋思了半晌,她落筆寫下:“我想回家了,不要找我。”
林默滿意地吹幹墨跡,覺得自己可真是個小天才,區區九個字,完美地展現了她想表達的中心思想呢!
午時左右,她正式向六扇門遞交了辭呈。
帶她入門的那個人已經不在了,府衙裏到處都是回憶,留在那兒只會徒增傷感。況且,林默發自內心的覺得自己並不適合當個捕快,她的心是偏的,尤其喜歡感情用事,若有一天要她親手抓捕自己的朋友,她怕是要瘋。
經歷這麽多事,她也算看明白了,委屈誰也別委屈了自己,想做什麽就去做,拿著現代的行為準則在這樣的世界去要求自己,顧忌這個顧及那個,到最後,反而活得像個笑話!
“我明明,比誰都有資格為所欲為!”
為什麽不呢?
……
轉眼已是隆冬。
鵝毛般的大雪漫天飛舞,天地皆是耀目銀白,幽深庭院中,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踏著雪綏綏而來,她生得粉雕玉砌,杏眼桃腮,尤其是那一雙眼,無論向誰望去,被她看的那人定然要心跳加速,心神蕩漾。
說她像一朵嬌花,連花都要枯萎,說她是一塊美璧,璧玉也會有瑕疵。
她卻是完美無瑕的。
年紀雖小,身量未成,卻可初窺日後的容貌將會如何的傾國傾城。
就是這麽個神仙一樣的小姑娘,林默遇見她的時候,她正在跳河。
那時候林默心態不是很穩,傍晚出來溜達,溜達到木橋上,看著下方湍急的水流,就特別想跳下去一了百了,一條腿已經邁過去了,忽然旁邊撲通一聲,有人竟快她一步,搶先入水。
林默懵了好長一會才反應過來那人並非想參加跳水比賽為國爭光,而是跟她一樣,想不開決定就地解脫的。
看著小姑娘在水中掙紮的樣子,林默慌慌忙忙四處看有沒有長桿繩子什麽的好伸下去救人,猛然瞥向腰間的劍,腦子靈光一閃!
“看劍!”
小姑娘蹭一下從水裏飛出來空手接白刃,她的身體保持著跪地接刃的樣子,人卻已昏迷。
林默學過一點急救法,又是心肺覆蘇又是人工呼吸,忙活了半天,總算把人救醒。
小姑娘一醒就哭,深秋的風把她吹得渾身哆嗦,她抽抽噎噎道:“你為什麽要救我,為什麽要多管閑事!我活著還有什麽意義!不如死了幹凈!”抽噎完又要往下跳。
林默趕緊將人拉住,她笨嘴拙舌的也不會安慰人,但生死關頭,就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脈,恍然想起小時候看的一部動畫片,裏面有個反派一張小嘴叭叭的可能說了,說的也特別有道理,以至於時間久了,反派忘了姓甚名誰,那句話還記得。
林默當場化用。
“活著本來就沒什麽意義!但只要活下去就會發生許多有趣的事……”就像你遇到了這株花,就像我遇到了你。①
後面的話不合時宜,林默改了一下:“就像你遇到了我,我遇到了你。”
小姑娘疑惑地看她,完全沒有get到她的點,林默呵呵幹笑兩聲,把衣服脫下來披到她身上問道:“你叫什麽名字?你還這麽小,有什麽想不開的要去跳河?”
小姑娘嘴一扁,撲棱棱的掉眼淚,“我叫林仙兒,我爹,我爹他把我給賣了!賣給南家灣的張大戶,我一看他滿身的肥肉我就惡心!我不想活了。”
這是什麽渣爹!看著林仙兒的臉,林默心都化了,她把衣服幫她攏緊,濕淋淋的頭發掃開,柔聲道:“我也姓林,我叫林默,你跟我走吧,以後讓我來保護你,好不好?”
林仙兒淚眼汪汪地看著她,怯生生的叫了聲:“姐姐。”
林默回以微笑。
回到住所已是夜晚,林默給她鋪床,忽而笑道:“你不怕我是壞人?把你再賣一次?”
林仙兒無所謂道:“若要賣的話,就請把我賣給好看一點的男人吧,實在不行,有錢一點也能湊合。”
林默回身,有些愕然:“你今年多大?”
林仙兒道:“十五了。”
十五歲,林默十五歲那年還是個初三的學生,每天除了看書刷題之外最多暢享一下是去離家近的高中好還是去北師大的附屬高中好,而這個十五歲的小姑娘居然能用如此平淡的語氣說出林默想都不敢想的話。
林默心疼死了,拉過林仙兒的手道:“你跟著我,我就是窮死了也不會賣你。”
林仙兒淡淡道:“那可不行,你要是窮死了我就回去找我爹,至少我還有一口飯吃。”
林默:“……”剛剛是誰哭著跳河的?現在小女孩的心思都這麽覆雜的麽?
“那……你,你既然這麽想,剛剛為什麽要去跳河啊?”
林仙兒腮幫子鼓起來,眼圈又紅了:“這次的男人太醜了,給的錢又不多,我討厭他!”
林默:“……”震驚我全家。
為了挽救這個深陷泥潭的小姑娘,林默決定多多賺錢,好歹別讓她時時想著把自己賣給什麽樣的男人好。
她做起了保鏢的生意,這次的雇主是水鄉七裏連環幫的幫主,姜與彬
在接到這單生意的時候,林默已是黑丨道上讓人聞風喪膽的“大魔王”。
得到這個稱號多虧了好心人主動送人頭。
黑風寨的大當家有個收藏美人的癖好,領著弟兄在攔路搶劫時,對女眷常有特殊關照服務,一次出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默。
那時的林默綁定了索隆,正迷路迷得暴躁,於是這夥不做人的土匪和他們聚眾的山頭就成了她發洩怒火的工具。
“阿修羅. 魔九閃。”
劍氣讓身體幻化出三頭六臂九把刀,鬼氣森森,砍翻黑風寨五百多的土匪只用了這一招。
同時掀了整個寨子。
“大魔王”這個綽號就是黑風寨的幸存者給起的,別人都以為這是個形容詞,只有他們知道,這是貨真價實的代名詞。
林仙兒踏著雪來到雇主的住處,姜與彬雖說是一幫之主,卻很年輕,最多不到三十歲,豐神毓秀的模樣不像是個江湖人,倒像是翰林院的讀書人。
可他頂著這副人畜無害的模樣一連挑了二十八個水寨,染了一身的血才當上了這個幫主。
姜與彬不僅模樣好,武功好,生意頭腦也不錯,他當上幫主的頭一年就擠兌的同行沒有活路。
於是同行們出錢找了江湖上最厲害的殺手來刺殺他。
殺手叫中原一點紅。
若求殺人手,但尋一點紅。他是殺手中武功最高,劍法最快的人之一,而且信譽非常好,十六歲出道至今,只要錢到位,天王老子都能殺給你看,而且他若接下了這單生意,那即便對方出價十倍,他也不會答應。
姜與彬聽說了此事後用了一下午的時間來冷靜,又用了一晚上的時間來寫遺書。
第二天,他遇到了林默,林默接了保護他的單。
他興奮地原地起跳,把遺書撕了個一幹二凈。
林仙兒將他上下掃了幾眼,美目流轉,微笑道:“我姐姐脾氣不好,你是知道的對吧?”
姜與彬道:“我知道。”
林仙兒接著道:“她讓我告訴你,在那個殺手出現之前,你一步都不許離開這個房間,明白嗎?”
姜與彬道:“完全明白。”
“這是為了你好,畢竟,我姐姐的那招“鏡花水月”用起來可是敵我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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